
出具单位: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本品牌产品使用三枚合法注册商标,均用于第 10 类二类医疗器械医用敷料:
中文商标:新红菲®、红菲®授权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使用,核定商品包含医疗器械、医用冷敷贴、敷料;
英文商标:FILLFIMED®授权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、销售使用,核定商品:医用冷敷贴、缝合材料等敷料产品。
我司具备完整资质:营业执照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等,是市场上唯一合法整体运营印有「FILLFIMED® + 新红菲® + 红菲®」三商标二类医用敷料的企业。
近期大量仿冒假货篡改包装商标版式、缺失医疗器械法定标识、使用劣质原料,极易造成皮肤过敏、创面感染。本文书结合《商标法》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,对照正品外包装实拍样式,从三商标合规印刷、械字号法定标注、包装工艺、防伪核验、违法追责全维度指导消费者辨别真伪,全部法条可作为 12315 投诉、市场监管、司法维权有效证据。

第一部分 正品外包装三商标合规标准(对照实拍图,附法律条文)
结合两款正品盒体实拍,明确三枚商标固定印刷规范,缺一不可、版式固定:
一、中文商标「新红菲®、红菲®」正品印刷规范
字体与排版(实拍参照)
正品盒体印刷标准简体汉字「新红菲、红菲」,字体固定,无笔画变形、错字、形近字替换;商标右上角强制标注 “® 注册标记”不遮挡文字。
实拍位置:
① 红盒竖版款:盒体上印有「新红菲®、红菲®」,“国家二类医疗器械”的字样;
② 红白横版款:盒体上印有「新红菲®、红菲®」,“国家二类医疗器械”的字样;
授权标注合规要求
仅用于二类医用敷料,不单独标注 “面膜、美白护肤品” 等化妆品宣传词汇。
二、英文商标「FILLFIMED®」正品印刷规范
字母与版式(实拍参照)
字母固定为 F-I-L-L-F-I-M-E-D,无缺字母、错字母、字体拉伸变形,商标右上角带清晰 ®;
实拍位置:
① 竖版红盒:中间白色竖条竖向印刷 FILLFIMED®;
② 横版红白盒:白色区域居中横向印刷 FILLFIMED®。
授权标注合规要求
包装盒完整印刷:“FILLFIMED商标暗纹侧光可见”。
【正品包装图示】

【正品包装图示】
三、三商标组合固定规则(正品独有,假货无法复刻)
对照实拍图,正品两款包装均同时印刷 FILLFIMED®、新红菲®、红菲® 三枚注册商标,排版位置、大小比例固定:
竖款红盒:中间竖排 FILLFIMED®,底部横排新红菲®,背面是三商标组合;
横款红白盒:正面新红菲®,FILLFIMED字母;背面红菲®;
假货常见漏洞:只印单一商标、调换两者位置、字号比例严重失调、省略 ® 标识。
四、商标合规对应法律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
使用注册商标,应当在商品包装上于商标右上角 / 右下角标注 ® 注册标记;未标注、错误标注均属于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,仿冒无标产品直接认定商标侵权。
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
未经许可在同类医疗器械上使用相同或近似「新红菲」、「红菲」、「FILLFIMED」文字、字母标识,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;同时仿冒两枚商标属于多重侵权,从重处罚。
最高人民法院商标纠纷司法解释
我司作为三枚商标合法被许可人,可单独以自身名义打假、起诉、报案,无需商标注册人另行出具维权文件。
五、假冒产品商标典型造假特征(对照实拍一眼分辨)
中文造假:故意错写或无 ® 标识、® 印在文字左下角;字体模糊、笔画残缺等;
英文造假:字母拼写错误、缺失 ®、印刷重影溢墨等;
版式造假:包装只印英文或只印中文,和实拍正品双商标同框版式不符等;
隐瞒授权:删除商标、刻意掩盖许可关系等;
配色造假:正品为高饱和正红 + 纯白撞色,假货红色发暗、偏粉、印刷色块不均。
第二部分 二类医疗器械外包装法定强制标注(对照实拍,真伪核心判定)
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九条、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,结合实拍盒体标注要求,缺项、错项即为假货:
一、正品盒体必须完整标注信息(实拍可见内容)
产品通用名称:医用透明质酸护理敷料 / 医用重组胶原敷料(严禁标注 “医用面膜”);
醒目文字:国家二类医疗器械(实拍两款包装均印刷该字样,假货常省略或改为 “护肤品”);
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:例湘械注准 XXXXXXXX号(具体根据每个批次的代工厂不同,而略有不同),可国家药监局官网核验;
经营主体: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,400-110-2622 官方客服热线;
资质编号:生产许可证编号、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;
规格参数:规格,印刷清晰,无模糊涂改;
激光喷码:盒身激光点阵打印生产日期、有效期,擦拭不掉色;
配套纸质说明书:每盒内置独立说明书,标注产品结构、适用范围、禁忌;
一物一码防伪标:盒身张贴防伪码。
二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条文
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九条
二类医疗器械包装标签必须标注注册证编号、产品名称、生产经营企业,标注内容必须与注册备案资料完全一致,虚假、缺失标注为违法产品。
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第十四条
医疗器械包装禁止使用美白、抗衰、祛斑等化妆品功效宣传,不得使用 “面膜” 作为产品名称。
三、假货械字号标注常见违法漏洞
无 “国家二类医疗器械” 字样,替换为修护面膜、护肤敷料;
无注册证号,冒用妆字号、消字号;
产品名称标注 “医用面膜”,违反医疗器械命名法规;
生产日期为普通油墨,纸巾一擦即掉;无内置说明书;
缺失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完整企业信息、客服电话等。

第三部分 官方核验渠道(最终真伪判定)
渠道 1:官方一物一码防伪核验
刮开盒身防伪图层;
微信扫码跳转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官方防伪系统;
系统展示产品批次、首次查询时间;
渠道 2:企业人工客服核验
拨打官方400-110-2622热线,提供外包装实拍图(双商标、械字号、喷码)、购买渠道,人工核验全部资质信息。
第四部分 假冒产品法律责任与消费者维权流程
一、侵权方双重法律责任(双商标侵权 + 违法医疗器械)
(一)商标侵权责任(《商标法》第六十条、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条)
市监部门责令销毁全部侵权包装、产品,停止销售;
同时仿冒两枚注册商标属于多重侵权,违法经营额 5 万元以上处 5 倍以下罚款,不足 5 万元最高罚 25 万元;
我司可起诉主张货款损失、公证费、律师费、鉴定费全额赔偿;
销售金额较大的,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追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(二)违法医疗器械责任(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八十一条)
没收假冒产品、全部违法所得;
处以货值金额 10 倍至 30 倍罚款;
消费者使用后出现过敏、创面感染,经营者、生产者承担全部医疗费、精神损害赔偿;
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,涉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,移送公安立案。
二、消费者维权完整步骤
留存完整外包装、产品实物、订单、支付记录;
拍摄关键凭证:盒体双商标实拍、“国家二类医疗器械” 字样、注册证号、激光喷码、防伪标;
提交我司客服出具官方真伪判定说明;
携带凭证拨打 12315 或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;
留存就医病历、缴费单据,依法向商家、制假方索赔。
第五部分 正品正规购买渠道提示
正品包装同时印有 FILLFIMED®、新红菲®、红菲® 三枚注册商标,与本文实拍样式完全一致,仅授权正规医美机构、官方电商店铺、签约经销商销售;
商标标注不对、低价微商散货、缺少任意一枚商标、无完整二类医疗器械标注、无防伪码产品均为假冒高危货源,请勿购买。

第六部分 附则
本文书配套正品外包装实拍图、营业执照、商标注册证、商标授权书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全部作为附件,法律法规均现行有效,可作为行政、司法维权证据;
我司持有「新红菲、红菲」中文商标独家授权、「FILLFIMED」英文商标独占授权,具备完整独立打假维权资质;
针对仿冒双商标、违规医疗器械外包装的行为,我司将全程公证取证,采取律师函、民事诉讼、刑事报案等全部法律措施。本文书最终解释权归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有。
山东鸿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400-110-2622
